长:高    峰 (82519694)

副 处 长:王志强(82519280)、刘安伟 (82568622)

1.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代表学校履行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能,负责学校后勤管理职能。

2.负责办理基建工程的前期报建、开工、政府部门单项验收、竣工备案和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与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对接。

3.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基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文件。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管理及档案资料归档工作。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校内竣工验收及交接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整体验收。

4.负责维修改造工作,编制学校年度维修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5.代表学校与后勤保障服务单位(乙方)签订服务合同,并监控检查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

6.负责校园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民政与人口工作。

7.负责绿色校园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节能与环保体系建设,负责水、电、暖等相关费用的统计和外付工作。

8.负责教职工租、购房补贴发放和购房借款办理等工作。

9.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