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当前,我国多地进入主汛期,极端恶劣天气频发,部分地区出现台风暴雨洪涝灾害。根据7月22日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有关进一步做好全省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守土有责,切实承担起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急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时刻绷紧安全弦,杜绝麻痹大意,明确责任人员,关键时刻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做好灾害预防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利用有限时间,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力量对责任范围内容易发生的大面积渍水倒灌区域、易坍塌建筑和墙体、楼宇牌匾、道路树木、电气设备、排水设施、天线基站、临时搭建物等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再整改,防止因为恶劣天气而造成各种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项消除安全隐患。
三、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学生安置方案,妥善安置暑期在校学生,如遇极端天气,要多途径引导学生减少外出活动,确保远离灾害风险。
四、有关单位要细化各项应急方案预案,并针对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演练培训,进一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好沙袋等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的万全准备。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发生重大险情、出现受灾情况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校防灾减灾和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处,联系电话:0451-82519541,13796821265)。
特此通知。
校防灾减灾和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