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环境治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浏览次数:994

各处级单位:

为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学校现开展清洁整治校园环境卫生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环境综合管理实施办法》(哈工程校发[2019]116号)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办公环境以及所驻楼宇及周边废弃物、违章建筑物等乱堆乱放、私建滥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健康行为,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做好环境治理相关工作,其中,乱堆乱放应于53日前清理完毕,否则学校将按无主处理;办公环境应于56日前清理完毕。学校将组织对各单位环境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后勤基建处  安全保卫处  后勤集团

20214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