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量教工热费扣缴失败重新扣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1  浏览次数:1137

相关教职工:

2019年度全校教职工校内住房热费(范围为第二、第三、第四生活小区、A栋单身公寓、B栋教工周转公寓)已于930日在工资卡中扣缴,少量未能成功扣缴且未到校财务处缴费的校内住房热费将在相关教工11月份工资中重新扣缴,请有关教工注意核对。

咨询电话: 82519457,联系人:刘岩。

 

                     后勤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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