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743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根据《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国管办发[2023]20号)(附件1)《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黑管发[2023]21号)(附件2)的通知要求充分动员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提高节能意识,努力建设美丽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活动时间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710日至16日。

全国低碳日活动时间为712日。

   三、活动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

   四、活动安排

1.各单位认真传达学习《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国管办发〔202320号)(附件1)《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黑管发[2023]21号)(附件2),教育广大师生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做节能减排的践行者。

2.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大力普及“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并与自身专业相结合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广泛动员师生参与文件中涉及的节能周和低碳日的各项活动。

3.710-716由后勤基建处及后勤集团举办主题为“珍惜‘粮’缘,不负‘食’光”的光盘行动活动。

710日起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参加活动。

6731717fcb26aa32aca0a78f3f4a9c7

4.在食堂等场所播放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曲《守护幸福家园》(附件3),让广大师生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单位的自身优势,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师生履行社会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多维度提升减碳的可能性。

2、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于716日前将活动电子版(包括文字总结、宣传材料、活动照片、线上宣传活动截图)发送到邮箱785596067@ qq.com

附件1: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docx

附件2: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3: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曲《守护幸福家园》.MP3

附件4: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招贴画电子版.pdf

附件5: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招贴画设计思路.pdf


 

 

 

后勤基建处 

202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