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06 浏览次数:2297
注:1、申请单位应提供拟“悬挂摆放标牌、展示物”的规格尺寸、材质工艺、拟设置位置及效果图作为附件。
2、本流程适用于楼宇各类标牌、牌匾、平面图、宣传橱窗、广告栏、落地镜架、地球仪、花盆(瓶)等悬挂和摆放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