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根据学校2013年度各类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总体安排,我们已对退休人员、住房面积未达标准在职人员(含未购房人员)的住房情况,按规定进行了初审、一榜公示、核查、二榜公示和本人确认等工作。对申请博士购房、租房补贴人员进行了公示和本人确认工作。经哈尔滨市房改办批准,现就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在职人员住房面积未达标准(含未购
房人员),工龄已满25年的住房补贴,博士购房、租房补贴,将存入职工工资存折内,具体时间由财务处另行通知。
二、住房面积未达标准(含未购房人员)在职人员工龄未满25年,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住房面积未达标准(含未购房人员)在职人员工龄未满25年,按照实际工龄发放住房补贴,未满25年的差额工龄的住房补贴余额部分,学校以借款方式提前发放给个人。请本人务必于本月24日至25日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办公室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职工购房借款协议书》。往年已签订过借款协议的职工不再重复办理。
(二)签订借款协议书需有两名学校正式职工做担保。
(三)因本人不能按时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办公室办理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职工购房借款协议书》的,将影响本人的住房补贴正常发放。
(四)学校财务处在职工办理完借款手续后,将住房面积未达标准(含未购房人员)在职人员工龄未满25年的住房补贴存入职工工资存折内,具体时间由财务处另行通知。
附:各单位到房产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