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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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有序用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7作者: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启动哈尔滨市有序用电的通知》,为保证电网的持续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经济社会秩序稳定,请各单位要认识到有序用电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厉行节约,实施错峰用电(用电高峰期:15:00~21:00),在此时间段尽量降低用电负荷,办公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除阴雨天外,做到白天不开灯,防止“白昼灯”、“长明灯”现象;要注重用电设备节电,使用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开启省电模式功能,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合理安排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时间,非必要的高耗能设备尽量停用。

请各单位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保证有序用电执行到位。

后勤基建处

2021年9月27日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1号楼

电话:0451-82569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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