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基建处基建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6-11作者:点击数:

后勤基建字〔2015〕10号

后勤基建处基建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

为提高后勤基建处基建工程管理水平,规范工程保修期的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基建处负责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的质量保修管理工作。

二、保修内容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约定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保修范围一般包括:

1.屋面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3.室内地平空鼓、开裂,起沙、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

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反水、倒坡、积水;

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电器坠落;

10.室内上下管道漏水堵塞;

11.校区道路沉陷;

12.钢、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三、保修期限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最低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最低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最低为2年;

5.装修工程最低为2年;

如合同对保修期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四、保修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使用部门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后,应提报维修申请,报送后勤基建处综合管理办公室,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协调项目主管科室进行落实。项目主管科室应指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确认,如确属保修范围和内容,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或相关供应商,依据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进场履行保修义务,并限期完成。

单项保修事项完成后,工程主管科室应组织使用部门和保修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质保维修核验单。

五、回访制度

在工程保修期内,工程主管办公室应定期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回访,原则上保修期内每半年应回访一次,每次回访要有记录,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启动保修程序。

六、质保验收及质保金退还

工程质保期满后,后勤基建处与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向使用部门发出“关于工程质保验收的函”,如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则可签署“哈尔滨工程大学建设工程质保服务验收会签单”,依据会签单退还质量保证金。

如仍存在质量问题则不予验收,责成工程保修单位继续履行保修义务,直至工程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履行质保验收会签程序退还质量保证金。

七、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

附件:1.基建工程质保维修核验单;

2.基建工程保修回访记录;

3.关于XXX工程质保验收的函;

4.建设工程质保服务验收会签单

后勤基建处

2015年6月10日

附件1:

基建工程质保维修核验单

工程名称

编号

报修单位

报修人

联系电话

报修内容

项目主管办公室复核意见

复核人:

质保维修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质保维修情况

质保维修核验意见

质保维修核验小组成员

审批意见

专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主管处领导:

附件2:

基建工程保修回访记录

项目名称

使用管理单位

回访人员

回访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处理结果

附件3:

关于XXX工程质保验收的函

我校 工程已于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其质保期为 年。至 月,该工程质保期即将届满。

现请贵单位将该工程质保期内存在且尚未解决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汇总,并于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后勤基建处。后勤基建处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年6月30日第80号令)以及合同约定,责成相关施工单位对上述施工质量问题进行质保服务。

经过质保服务后,若该工程已无施工质量问题,则请贵单位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建设工程质保服务验收会签单》上签字确认。

特此函告。

后勤基建处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后勤基建处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年 月 日

附件4:

哈尔滨工程大学建设工程质保服务验收会签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质保时间

年 月—— 年 月, 计 年

质保

验收

内容

建筑( ); 结构( );装修( );给水( );

排水( ); 采暖( );通风( );消防( );

电气( ); 弱电( );空调( );电梯( );

环境( ); 防水( );设备( );室外设施( )

共计 项

(质保验收内容为以上括号内画“√”项目)

使用

管理

单位

质保

验收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职能

管理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公章):

年 月 日

专业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主管处领导(签字):

后勤基建处(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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